振動監測參數的選取
在描述機器振動監測狀態的參數有振動位移(振幅)、速度和加速度三個應測的物理量。但為了有效準確的反應機器狀態,對于工作性質、轉速、結構不同的設備,應選用不同的振動物理量來進行描述。例如:對于高頻或帶有較大沖擊的設備,采用加速度描述較為合理;相反,對于轉速較低、無明顯沖擊的設備,應采用振動位移描述運轉的平穩性。汽輪發電機組工作轉速不是很高,也無沖擊,應采用振動位移或速度較為合理,但長期以來一直沿用振動位移,這是由下列原因所致:
(1)汽輪發電機組動靜間隙很小,特別是汽輪機高壓部分,為了避免振動過大發生動靜碰磨,采用振動位移限制機組振動相較于采用速度、加速度則更為有效。
(2)支撐動剛度一定時,振動位移是轉子不平衡力的單值函數,因而采用振動位移作為轉子平衡重量計算依據相較于采用速度更為有效。
(3)由大量的振動故障診斷經驗得出,采用振動位移來描述故障特征和現象,相較于采用振動速度更為容易和直觀。
(4)以往的振動監測技術測量位移相較于測量振動速度、加速度更為容易,由此使人們對振動位移建立了明確的直觀概念。所以盡管目前測量振動的速度較測量位移容易實現,但是由于上述(1)、(2)、(3)的原因,在目前機組振動故障診斷、轉子和軸系平衡、機組振動監測評價中,有時雖也有采用振動測試中采用振動位移是一種陳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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