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設備故障危害性
但并非不能預防。電氣事故引起斷電、起火也有其規律可循。當電氣線路發生故障時,盡管振動監測電氣事故危害如此嚴重。通常首先表示為導體過熱、阻抗增大。若導體過熱達到臨界溫度,則會導致絕緣層起火或引燃周圍可燃物體。從導體異常發熱到引燃有一個發**展階段,稱為隱患潛伏期。如果能在潛伏期內找出電氣隱患并予以整改,就可以有效的防止電氣事故及電氣火災的發生。但目前慣例檢測方法受其客觀條件的局限性,欲**、準確查找出電氣線路的虛接、松脫、老化、過載等隱患則相當困難,保證設備運行的可靠性稱為平安生產的突出課題。
又有客觀上的外在因素,電器隱患引起斷電事故、設備損壞以及火災等的振動監測因素較為復雜。既有電氣線路及設備自身的內在因素。還有外界環境影響等,上述任何一種因素均有可能釀成或大或小,有時甚至是不可估量的損失,其危害可表現為:
斷電帶來的損失是無法估量的1 斷電事故。對電力行業、冶煉行業、石化行業、電信行業等要求不間斷供電的單位來說。
如網絡設備、儀器、儀表燈造成損壞。2 對用電設備。
3 引發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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