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系數法平衡柔性轉子的要點(二)
2 平衡重量與轉子振型的非正交
平衡重量與有關階振型成正交,這是模態法平衡柔性轉子的途徑;柔性轉子平衡的另一個途徑,是利用平衡重量與振型的非正交性,對所需要平衡的振型做綜合平衡,這就是影響系數法平衡柔性轉子的途徑,但是要使轉子有關階振型獲得綜合和有效的平衡,必須滿足下列兩個非正交條件。
(1) 加重平面的軸向位置應合理。要想在較少的平面上加較少的平衡重量,獲得較大的平衡效果并有效地平衡相關階振型,加重平面軸向位置的選取必須符合模態法中的加重平面軸向位置選取的兩點要求。如果加重平面軸向位置選取不合理,當加重平面數滿足柔性轉子平衡要求時,從數學角度來說是可以使柔性轉子獲得平衡的,但計算求得的平衡重量會顯著地增大,在實際轉子上可能無法實現,而且還會顯著地破壞轉子高階振型的平衡。
(2) 加重平面數不能少于要平衡的轉子*高振型的階數。平衡剛性轉子只需一個或兩個加重平面即可;但對柔性轉子來說,當轉子工作轉速超過并遠離轉子一階臨界轉速、接近或超過轉子二階臨界轉速時,應平衡一、二、三階振型、即加重平面數不能少于三個。傳統的影響系數法是對轉子各階振動做綜合平衡,實際需要平衡幾階振型、需幾個加重面等關鍵問題,一般并不考慮,只是按固定模式在習慣選定的平面上分別進行試加重,測取工作轉速下振動,然后代入方程組,求解方程即可獲得所需的平衡重量。顯然這種平衡法還是剛性轉子平衡法。如果加重平面小于三個,若將有關轉速下振動一并代入方程,則各個轉速下的殘余振動是達不到滿意效果的;如果不考慮其他轉速,只將工作轉速下振動代入方程,盡管可以獲得較小的殘余振動,但破壞了轉子臨界轉速下的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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