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振動故障診斷的思路和方法(下)
振動原因的分析尋找
由上節中所述直觀尋找振動故障盲目性太大,所以不僅費時費力,而且有許多振動故障經幾年多次尋找,都無法找到其故障原因。因此國內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對設備振動首先進行一些測試,觀察振動和哪些運行參數有關,然后對其振動原因進行分析,排除一些無關的因素,確定一個可疑的故障范圍,再去尋找振動故障原因。這樣不僅減小了振動故障的懷疑范圍,而且突出了尋找故障的重點,由此不僅減小了尋找時間和工作量,而且顯著地提高了尋找故障的成功率。
這種振動原因分析方法,雖然避免了直觀尋找的較大盲目性,但是它仍然沒有擺脫振動故障原因以眼見為實的思路。而且由于當時對振動故障特征認識不深,因而仍有不少設備振動雖經多次分析尋找,但始終仍未有結果,或經多次解體檢查消缺,*后振動消除了,但振動故障原因仍不清楚。
振動故障診斷
自上世紀60年代中期以后,隨著振動監測技術的發展和對振動現象、特征、機理研究、認識的深入,并積累了一定的消振經驗后,前蘇聯、日本、美國和西歐的一些發達國家,發表了較多的振動學術文章,開始以振動故障源對設備振動的現象、特征進行描述,國內外由此開始尋找和分析實際設備振動故障的原因,依據國外發表振動文章上的故障源為樣本進行比對,對設備振動故障原因作出分析、判斷。
研究人員在將實際設備的振動現象、特征與樣本故障現象、特征進行比對的過程中,采用了演繹推理的反向推理思維模式,這種以故障源為樣本進行比對的思維方法,即為故障診斷,這種診斷故障思維模式,一直延用至今。
故障診斷與尋找故障方法的*大區別,是擺脫了振動故障以眼見為實的局限性。它是采用抽象的演繹推理的方法,以故障特征為基礎,與振動特征進行比較、分析,或采用逐個排除的方法,對振動性質、故障原因和具體部件作出判斷。
演繹推理有反向推理和正向推理兩種形式,這兩種推理方式在目前的振動故障診斷中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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