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振動分類之按零部件劃分
設備振動分類合理與否,直接反映了人們對振動故障認識的深入程度。而且對故障診斷的準確性和可靠性,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對于設備振動分類方法的研究,卻一直沒有引起關注。從認知設備振動故障的歷史來看,設備振動分類大致經歷了以下的演變過程,本節我們從按零部件來劃分。
按零部件劃分
早在20世紀40年代或者更早時期,設備振動的劃分是按振動發生的部位及部件區分的,例如軸承座、基礎、臺板、氣缸發電機、勵磁機、管道、調速器等部件振動。這種分類的出發點,是在當時對振動故障有限的認識條件下,當觀察到或測試到振動發生的哪一個部件上,便可有目標地對這個部件進行檢查和尋找產生振動的故障原因。但經過20多年的實踐發現,設備一旦發生振動,并不是1~2個部件所能概括的,而且許多部件都直接緊密相連,難于區分到底是哪一個部件存在振動。因此這種分類法盡管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占有主領導地位,但進入60年代以后,就逐漸被淘汰。但這種方法也有它的可取之處,即振動較大的部位往往是要診斷的重要故障部位,因此目前仍有沿用這種分類方法去分析故障的,例如:某號設備某號點振動大,由此可以較快的獲得故障細致在部位和故障性質的大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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